大家朗朗上口的「過動症」,其實是被過度簡稱的,它的全名是--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中文病名太長,為書寫方便,以下皆用ADHD替代)
ADHD的病名為何如此長? 那是不得已的,因為ADHD共有三大症狀:
ADHD表面上看起來像是「行為問題」,但事實上是「大腦」的「病」。
目前研究顯示,出生後腦部逐漸發育,到 6 歲時腦細胞與細胞間連接的「突觸」 (synapse) 才長到頂點。幼兒因腦部未成熟而無法長時間維持注意力,實屬正常。6 歲以後,腦部就已經成熟到可以維持注意力,並且發展出計畫能力。(這時候才開始上學,接受正規教育有其道裡。)
ADHD可能就是大腦這個園丁在「修剪」時,出了問題。該剪掉的突觸不剪,卻常剪到不該剪的,像把一棵茂盛的樹剪成像狗啃過似的。這樣的「不當修剪」會影響腦部功能,導致注意力不好,損及執行能力。
ADHD既然是「病」,而且問題出在大腦本身,「病因」自然與家庭狀態、親子關係、教育程度、教養方式...等等,通通沒啥關係。所以,家長、老師、親朋好友們,別再互相懷疑,歸咎,企圖找出是誰應該要負責任了。
但,也不是祖宗十八代都沒案例,就要懷疑小孩是不是抱錯的。因為ADHD症狀表現有強有弱,其它人沒有,不代表本人不可能會有。有家族史的只是得病機率比較高,不代表沒有家族史的就沒有可能喔~
談到這裡,ADHD既然是病,輕症或許可以考慮觀察或其它處理,但如果症狀「嚴重」的話,當然需要藥物治療,而且也應該治療。
然而,很多家長對於帶小孩就醫相當抗拒,認為會被「貼標籤」,會被歧視。其實,在學校日常生活裡,同學師長們討厭的是「病名」,還是「症狀」(上課亂動、插嘴、無故打人、不顧危險亂爬、製造噪音...)? 我猜,大家介意的都是症狀,如果沒有干擾他人的症狀。管你病名是甚麼,對別人而言都沒差。而且,如果ADHD的症狀能減少的話,孩子的人際關係、自我形象、自信...都會改善,「標籤」根本貼不住。
1. 不專心 (最核心): 容易分心,恍神,無法注意細節,難以維持注意力,該注意的沒注意,無法遵守指令,忘東忘西,沒聽人在講話...
2. 過動: 多話,亂動亂扭坐不住,靜不下來,不該離席時起身走動,任意攀爬或跑,常常處於活躍狀態...
3. 衝動: 沒思考就衝口而出,動念就出手,難以控制自己的行為...
然而,ADHD的症狀並非固定不變,常會隨「年齡」而消長。
學齡前(<6歲),常見小孩很皮,講不聽,橫衝直撞,打罵也沒效...就像上圖中的過動(深藍色)與衝動(淺藍色)兩條線,從小就處於高點。
不專心(綠色)則是一開始不明顯,但隨著年紀愈來愈大,愈來愈嚴重,尤其是小學開始,益發明顯。而且,通常終身持續。
至於「衝動」、「過動」在學齡期通常還存在,到了青春期開始下降。成人之後,往往不專心還是在,但衝動過動變得不明顯。以至於很多人誤以為ADHD長大就會自行痊癒,可惜那只是表象。通常,核心症狀--「不專心」還在,但因行為表現變少,故不引人注目而已。
不專心(綠色)則是一開始不明顯,但隨著年紀愈來愈大,愈來愈嚴重,尤其是小學開始,益發明顯。而且,通常終身持續。
至於「衝動」、「過動」在學齡期通常還存在,到了青春期開始下降。成人之後,往往不專心還是在,但衝動過動變得不明顯。以至於很多人誤以為ADHD長大就會自行痊癒,可惜那只是表象。通常,核心症狀--「不專心」還在,但因行為表現變少,故不引人注目而已。
ADHD的小孩也會長大的(廢話)。有時候,病 人在小時候根本沒被發現、診斷、治療。成年之後,反倒大眾普遍認為ADHD是孩童期的疾病而不加懷疑,導致有不少的成年人受著「不專心」之苦卻不被理解。
至於病因呢?
至於病因呢?
ADHD表面上看起來像是「行為問題」,但事實上是「大腦」的「病」。
雖然6歲之後,腦細胞間的突觸還是繼續發展,但是大腦「修剪」突觸的速度更快。我們可以把大腦想像成園丁,剛開始澆灌小樹苗,任其茁壯,長到一個程度之後,就要開始修剪塑型,否則美麗的花園恐怕會變成叢林。
ADHD可能就是大腦這個園丁在「修剪」時,出了問題。該剪掉的突觸不剪,卻常剪到不該剪的,像把一棵茂盛的樹剪成像狗啃過似的。這樣的「不當修剪」會影響腦部功能,導致注意力不好,損及執行能力。
ADHD既然是「病」,而且問題出在大腦本身,「病因」自然與家庭狀態、親子關係、教育程度、教養方式...等等,通通沒啥關係。所以,家長、老師、親朋好友們,別再互相懷疑,歸咎,企圖找出是誰應該要負責任了。
但是,為何ADHD的大腦會這樣呢? 這恐怕是某種「基因」問題。因為根據研究,ADHD與「遺傳」有關。有家族史(父母、手足)者,得病率比一般人高好幾倍。
或許,這也是為甚麼在診間常看到父母抱怨著小孩,而陪同的祖父母卻老神在在地說:「你小時候也是這樣啦~!」
也常看到,家中排行老大的先被診斷出有ADHD,家長幾天後改帶小的那個來,表示: 「他跟他哥哥狀況很像,看看他是不是也有吧?!」
但,也不是祖宗十八代都沒案例,就要懷疑小孩是不是抱錯的。因為ADHD症狀表現有強有弱,其它人沒有,不代表本人不可能會有。有家族史的只是得病機率比較高,不代表沒有家族史的就沒有可能喔~
談到這裡,ADHD既然是病,輕症或許可以考慮觀察或其它處理,但如果症狀「嚴重」的話,當然需要藥物治療,而且也應該治療。
然而,很多家長對於帶小孩就醫相當抗拒,認為會被「貼標籤」,會被歧視。其實,在學校日常生活裡,同學師長們討厭的是「病名」,還是「症狀」(上課亂動、插嘴、無故打人、不顧危險亂爬、製造噪音...)? 我猜,大家介意的都是症狀,如果沒有干擾他人的症狀。管你病名是甚麼,對別人而言都沒差。而且,如果ADHD的症狀能減少的話,孩子的人際關係、自我形象、自信...都會改善,「標籤」根本貼不住。
如果小孩天資不壞,但因為ADHD而上課無法專心聽,沒聽自然不懂,即使有學到,考試時因為注意力無法維持而考卷亂寫,成績上不去,那就太可惜了。聰明才智無法得到發揮,同學老師包括他自己,都誤會他是個笨蛋。身為家長的我們,怎麼能夠忍受呢?!
受到症狀嚴重干擾,又得不到治療的ADHD孩子,在長期孤立無援之下,難保不會自暴自棄、憂鬱、焦慮、叛逆、拒學,甚至以抽菸、喝酒、嗑藥來舒壓。這也是為何上圖中的「共病症狀」在青春期後逐步上升的原因。
結論:
- ADHD是「病」,生病只是生病,沒人有錯。
- ADHD症狀嚴重,影響到學習與日常生活的話,應該治療。
- 該治卻不治,家長失職。
- 評估與治療,請掛「兒青精神科」或是「兒童心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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