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

【醫師接到公文來問病患病情,該怎麼辦?】之一

聽聞有醫師同行收到法院公文,詢問病人是否為常規住院。醫師照實回函之後,竟有自稱是病患家屬者掛號,質問醫師為何如此回復?

這讓人感覺很不舒服吧?

明擺著是對醫師的答案不滿意;而且,警告意味濃厚。

「你在明,他在暗」,讓利益關係者不爽,自己恐怕走路都得小心…

這時,醫師通常會很生氣,憤怒,覺得這只是個私下諮詢,公文又不得不回,怎會被洩漏個資,還讓人找上門來?!



「擋人錢財,如殺人父母。」

保險理賠有時利益驚人,像我牽涉到的那件的訴訟標的就高達兩百多萬。

因您的做證而賠償,保險公司不至於對醫生怎樣。但,如果因您的意見而敗訴,拿不到預期的理賠金,保戶與家屬的反應呢?

身為全國最有名的醫療暴力受害者(苦中作樂),我的想法是--

不要以為從來沒發生過的事情就永遠不會發生;而且,一旦發生過,它就會繼續發生!

以下,是我依照個人經驗提供醫療同行的參考:

收到「公文」不要慌

醫師通常是一路唸書上來,循規蹈矩的好寶寶,看到考卷一定寫,有空格就會認真填。

好了,現在都畢業拿到醫師執照了,別在看到甚麼要求就乖乖回答,此時得拿出「算計心」來好好計算一下。

來文者是誰? 我有責任回答他嗎?

保險公司來文嗯,一般理賠

保險公司只是想要查證申請理賠之醫療事件,事實是否真如病患所言? 如何證明醫療經過? 當然,就是病歷囉~ 但是,病歷為病患個人隱私,您需確認來函是否有附上病人的病歷資料查詢同意書」。通常為了請領保險給付,病患的同意書都已隨函附上。這時,您就可以標出病歷影印的範圍,醫院行政人員就會接手處理。

要是有白目的要命的保險公司,未附上病患簽具的同意書」,您就大可理都不理,直接寫病歷為病患個人隱私,未經本人同意,不得查詢。」雖然這種狀況,我還真的沒遇過,但以防將來被病人告洩漏病情」,還請大家要確認一下有否附上同意書。

保險公司通常在來函都會順便問一些制式問題,例如: 為何住院? 有必要住院嗎? 做這治療是啥意思? 請解釋病情…balabala的...對此,我的建議是,影印病歷之外的任何要求 -- 請都當做「沒看見」!

這類例行的理賠案件,
保險公司頂多付醫院「一千元」萬年不變的死豬價當行政費用。管你回一百件一千件,你有看過你的薪水條中出現醫院給你的PPF嗎? 通常,都是做功德,沒給你抽成的啦~ 何況,一千元扣除行政影印費用,你想能抽幾元?

嗚呼,多寫的多心酸,
寫太多還可能因此惹禍上身。慎之,慎之!

建議:「請參照病歷。

對,就這一句! 不用多寫。

其他的都不寫,保險公司不會看不懂嗎? 這您就多慮了,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都養著自家的核保醫師,您絕對不想知道他們平常待遇多優渥多輕鬆…病歷影印回去,要賠多少,他們自己判斷啊! 關您啥事?! 核保醫師的薪水又沒有分您一分一毫! 

平日光應付健保局就煩死了,但健保局關係到醫療給付,自己的業績,加減得應付。但是,保險公司的來函關係到的是理賠金,這是保險公司與保戶之間的利益戰爭,不關我們的事。保戶對於理賠額度不滿,自己去跟保險公司爭取,醫生的角色是妥善醫療,並詳加記錄,不必入戲太深,為病人能得到理賠,甚至調整病歷或診斷書用詞。要是因此被保險公司告偽造病歷的話,病人才不會賠您呢!

結論: 面對保險公司(還有背後的病人)的來函,醫師最好置身事外,中立,不多話-- 請參照病歷。

(後有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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