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睡眠 -- 入睡無困難,睡到起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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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是所有失眠者最渴望的「正常睡眠」,躺上床沒多久就能自然入睡,睡眠持續,直到起床時間。
如果不幸失眠,得服用安眠藥的話,該怎麼選呢? 醫師開藥決非「亂點鴛鴦譜」,而是要看「失眠型態」選擇適合用藥。
首先,最常見的失眠型態為 -- 「入睡困難型」,特點 : 躺床久,可達數個小時,最後終於睡著的話,就能睡到天亮。但是為了上班上學,無法再賴床,被迫起床,睡眠時間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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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睡困難型 -- 睡著後可以睡到起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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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型的失眠需要針對「縮短入睡時間」,至於睡著之後,病人多能維持睡眠,藥效不需要再維持。所以,最適合的是「短效型」安眠藥。
「短效型」安眠藥的優點是: 引導入眠快,藥效也褪得快,次晨不會因為藥物殘留而感到頭暈昏沉。缺點: 無法維持長時間睡眠,睡眠片段或早醒者不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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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醒型-- 入睡無困難,但過早醒來無法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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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型的失眠常見於「憂鬱症」患者,治療重點為「延長睡眠」,短效型的安眠藥在病患早醒時就已經失效,並不適用。此時,須選用「中/長效型」安眠藥。
「中/長效型」安眠藥的優點是: 藥效長,可以維持長時間睡眠,避免早醒而睡眠不足。缺點: 可能起床後藥效還有殘留,會感覺頭暈昏沉。
也有另一種治療方法,就是睡前不服藥,早醒時才服用。此時剩下能睡的時間不長,反而需要選用「短效型」安眠藥。這樣到了起床時間,才能夠清醒。
還有一種失眠是「睡眠片段型」,特點是睡睡醒醒,難以維持睡眠,因為常中斷而使總體睡眠時間不足,精神不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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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片段型 -- 睡眠多次中斷,有時難再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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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失眠的治療重點為「維持睡眠」,短效型安眠藥也不合用,必須選用「中/長效型」安眠藥,藥效能覆蓋整個睡眠時段,才能避免睡睡醒醒。
所以,選擇安眠藥的原則為:
- 確定失眠型態: 依此選擇適合藥效長度的安眠用藥;
- 排除不良反應的安眠藥: 例如: 使用史蒂諾斯後曾發生過夢遊,失憶者,避免開立。曾用過長效藥而次日昏沉,發生意外者,或是老年人,避用長效藥物。
- 先開短期試用,儘早回診評估/調藥: 因為上述開藥的建議屬於「原則」,但每個人的體質不同,對於藥物的反應也不同。所以,千萬不要想省麻煩,就要求醫師開很多天的用藥。萬一不合用,在藥物到期前,醫生很難幫您換藥。因為安眠藥都是管制藥品,一旦領取就無法退回的。
除了上述幾種失眠型態,臨床做久之後,我發現部分熟年患者有「灰姑娘型」失眠 -- 某個時間前一定要去睡,通常在11點到12點之間,最晚不能超過半夜一點,晚過那個時段就再也睡不著,有的連服用安眠藥也沒有用。但更慘的是,不管前晚多晚才睡著,天亮即醒,身體連早上賴床都不給!
如果您有「灰姑娘型」失眠的體質,能給您的建議就是「認份」吧! 該睡的時間就趕快上床去躺平,不然睡醒的時間被固定住,愈晚睡,睡眠時間愈短。總之就是台語那句俗語 -- 「卡早睏,卡有眠」,別貪戀電視節目了,明天照樣會重播,睡神可是一去不復返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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