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他們都要丟掉我的安眠藥,怎麼辦?!

詳細資訊請參考本書內文
「睡眠是人的本能」。對!

「能睡就不需要安眠藥」。對!

但是,兩句話合起來變成 --「睡眠是本能,人本來就不需要安眠藥。 」可就變成錯的。

因為「本能」是一回事,但當遇到了病痛或特殊狀況時,本能也可能瞬間瓦解的。

例如: 

  • 「憂鬱症」讓人吃不下也睡不著。
  • 身體「病痛」讓人即使睡著了,半夜還是痛醒。
  • 「時差」嚴重,該睡時睡不著,該醒的時候腦袋卻昏昏沉沉。


就像是,骨折是能復原的。但若有人說,反正保持不動三個月就會好,不准傷患打石膏,這樣的堅持合理嗎? 當然不是。相信大家都認為該給骨科醫師看,決定該打石膏,還是直接進開刀房打鋼釘。除非醫師判斷說不用,上個吊帶就可以了。

為什麼換成失眠,用到安眠藥就罪大惡極了呢?

很多人就說:「聽說只要吃了安眠藥,就會吃一輩子。」
錯! 並沒有這種事情。

也有人說:「吃安眠藥會上癮,以後不吃就睡不著!」
Sorry,這個說法也是錯的! 

長期服用安眠藥可能會產生抗藥性,感覺藥效衰退。但安眠藥本來就是設計來「短期救」,長遠還是要解除壓力或病痛,再逐步減藥停藥,不是讓人吃一輩子的。

不吃藥就會睡不著的人,九成是因為「失眠原因還在,所以沒有藥就不睡著。另外一成是「減藥太快」,身體不適應而跑出「反彈性失眠」。很多人將此現象當成失眠惡化,認定自己愈來愈糟,終身脫離不了藥物,這是自己嚇自己啊! 

況且,安眠藥無法讓人從好睡體質,變成失眠體質。睡不著的人本來就睡不著,沒藥的時候只是回到原狀,而不是安眠藥害人失眠。

所以,面對安眠藥的心態請保持中性,「該吃就吃,該停就停」。目前世面上的安眠藥僅能幫助入睡與維持睡眠,給予腦部適當的休息,並非根治失眠的原因。

既然只是症狀處理,又不能根本治療,那又何必要吃藥呢? 這種非要根治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就像有人受傷,患處疼痛,您會要他忍忍,反正傷口癒合就不痛了,這段期間不准他用止痛藥嗎? 當然不會。畢竟忍痛會造成患部拉扯,影響癒合。如果傷者因為過痛,不敢用力而腳步不穩,導致跌倒受傷,起不是因噎廢食?

同樣道理,失眠背後的因素很多,有長期有短期,有可以解決處理的,有的則是無法改變或逆轉的。安眠藥只是在爭取問題還沒消除前,讓失眠者能有身心休息的可能。

即使有些人的問題是無法改變,例如: 年邁(活著就只會愈來愈老),也能以些許藥物的負擔,換取大腦與身體充分休息的益處。

安眠藥是不得已的權宜,所以要由醫師評估後開立。也請不要為了方便,就要求醫師開連續處方,像慢性病藥物那樣經年累月地規律服用。很多時候安眠藥的藥物依賴與抗藥性,是醫病其中一方貪圖開藥或領藥方便而造成的。

建議有用到安眠藥的話,回診時都要跟醫師討論,是否還需要服藥呢? 藥量可以減嗎? 能減的話,建議的策略為何? 在能達到基本睡眠之下,儘量換到較溫和的藥,減到最低的劑量,不一定要歸零,就算是最好的處置了。

常常有病人藥物還沒到期,就苦著臉提前回診說,藥已經被家人「好心丟棄」,或者自己想戒藥,為了決心就把藥給丟了。然而決心只是一時耍帥,身體的反應卻是另一回事,好幾天無眠之下,只好黑著眼圈來求助。

抱歉,健保寵壞大家啦?!動不動就丟藥對嗎?! 健保藥是所有人出的錢,可以這樣隨意浪費嗎? 浪費會損及您的福報,還會導致健保費高漲。

所以,在丟藥之前,請跟醫師討論,尋求適合現況的建議。如果您覺得這個醫師的建議有問題,大可改掛別人聽聽第二意見。明明醫生這麼多,卻聽任非醫療專業的親友處決您的藥物,這可是跟健康開玩笑哪!

最後,用藥是個人隱私。如果您不會跟他人討論內褲花色,就別跟非醫療專業的他人討論自己的藥物。如果家人覺得您用藥後有狀況,請回去找醫師討論,擅自把藥物丟棄是相當不智的喔!

**有人不相信丟藥會有問題,恐怕是不知道健保局業已施行全國跨院所藥物勾稽開過的鎮靜安眠藥未到期前,無法再開立。遺失或是丟棄藥物者,無法再度給付。**

搞了半天還是需要藥物的話,就得付錢重新掛號開自費處方,到藥局又得付一次藥錢,保證讓人雙重心痛。(丟藥很帥齁? 往後請三思)

如果剛好丟的是自費處方也不能開,被加強列管的藥物時...就只好自己保重,夜夜無眠到能開藥的那一天了。

結論,回到題目「親友都要我丟掉安眠藥,不准我吃藥,怎麼辦?!」以下是幾種回應範本,可以參考看看--

「知道了,下次跟我一起回診。有問題就直接問醫生吧?
「誰丟了我的藥,害我晚上睡不著,我就把誰叫起來陪我喔~!」
「誰丟的藥,就誰幫我付錢買回來! 如果買不回來,就陪我失眠到可以開藥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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