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誰是殺人者?


突然想起很久以前,某個病患跟我告解說,當年她發病時妄想嚴重,竟然認為母親不貞,討客兄。那時她跑去跟父親告狀,害得母親後來在自家門庭上吊身亡。

她哭著對我說: 「是我害死媽媽的~」

當時的我,給了甚麼回應呢? 我已經記不起來了。或許,太過悲慘,太過驚駭...,當時資淺稚嫩的我,傻掉了。

現在想想,殺人兇手是誰呢?

1. 病人: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她沒拿刀弒母,但母親因她的話而活不下去。這是病人深以為憾,恐怕會自責終身。

2. 疾病:  病人根本沒有犯意,但因為疾病造成腦部有此妄想,她當時的精神狀態根本無從辨識真偽,於是順著說出來。所以,殺人者是「疾病」,病人只是「凶器」

3. 母親本人:  從客觀來講,並非其他人殺害她的生命,是她選擇將繩子套上自己的脖子,自己弄死了自己。



以前的我,應該會這樣推論這幾個嫌疑犯,而且認為這幾種說法都很合理。



但是,今天回想起了這個故事,我突然想到,殺人者真的上述這些嗎?!



在那個時代,一個女人被無誣指為不貞是多麼大的罪名? 多麼無法承受,必須得到以死明志?  



其實,不貞」的罪惡關鍵在於「背叛婚姻承諾」,真正能追究的人,其實只有配偶。如果有人指控某人有外遇,唯一有資格生氣的,應該只有其配偶。



如果配偶相信被控者,對此項指控予以否定,甚至痛罵指控者造謠生事,那麼事情就結束了。被指控者心裡再怎麼不舒坦,也應該不至於去尋死。



但是,如果配偶當真了,質疑了起來,甚至即使不置可否,也會讓被指控者備受傷害。



所以,當時病患的父親是甚麼反應呢? 



因為相信女兒不止於造謠誣衊母親,所以認定妻子不貞,審問她呢? 



還是,默默聽完,啥也沒說,就淡淡的繼續生活,以顯寬容?  但內心其實是存疑的? 而此種心理瞞不過妻子,折磨著妻子...

有甚麼比被自己長年相處的丈夫懷疑,更令人絕望? 結髮多年,為你生育子女,為你持家,你竟然不懂我,不相信我?!  那我這輩子簡直是白活了!  既然如此,生無可戀,那就死死算了。



所以,第四種可能,殺人者是沒有支持自己妻子的父親。



還有其他的可能兇嫌嗎?



那個年代,大家庭又生活緊密,其實親戚明明都看在眼裡。這個婦人根本就清清白白的,是他家的女兒發瘋亂講話。但是,大家或許都想看好戲,也想說事情沒那麼嚴重,而任由無辜的人被潑了髒水,有冤無處訴。所以,那個母親或許是以死控訴丈夫無情,家族寡義。



所以,第五種可能,殺人者是住在一起的親戚們。

所以,當你明知道誰應該是無辜的,即使目前輿論對他不利,也不要吝惜伸出您的援手,表達您的信任與支持。

您絕對不知道,那對他有多重要!  只要有一個人相信且支持自己,絕大多數的人會選擇繼續活下去,奮戰到底的。

不然,放棄通常更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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