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Cheer Clinic, Dr. Lai

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是「大腦」的病 ?!

很多家長覺得小孩頑皮搗蛋,就斷定他是過動症; 其實,單純的好動,並不至於產生問題,更不是過動症。

大家朗朗上口的「過動症」,其實是被過度簡稱的,它的全名是--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中文病名太長,為書寫方便,以下皆用ADHD替代)


ADHD的病名為何如此長? 那是不得已的,因為ADHD共有三大症狀:

1. 不專心 (最核心): 容易分心,恍神,無法注意細節,難以維持注意力,該注意的沒注意,無法遵守指令,忘東忘西,沒聽人在講話...
2. 過動: 多話,亂動亂扭坐不住,靜不下來,不該離席時起身走動,任意攀爬或跑,常常處於活躍狀態...
3. 衝動: 沒思考就衝口而出,動念就出手,難以控制自己的行為...
然而,ADHD的症狀並非固定不變,常會隨「年齡」而消長。



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之症狀發展 
圖片來源: Stahl's Essential Psychopharmacology, 3rd Ed. P 844

請參照上圖,為您一一說明:

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

【醫師接到公文來問病患病情,該怎麼辦?】之三

來函的是法官:

那表示你的病人已經有官司了,被告,或者是告人,且已經進入法庭攻防,近期要判決了

上法院卻要醫師提供意見的,通常就是「」。病人被保險公司告「詐保」,機率不高;往往都是保險公司拒賠,病人不滿,以民事提告保險公司


這時,您絕對絕對要繃緊神經! 

偵察不公開」?

 到了法院,可是「訴訟無秘密」!!


【醫師接到公文來問病患病情,該怎麼辦?】之二

來函的是檢察官

那表示你的病人可能要鬧官司了,被告,或者是要告人。

如果這不是病人要告您的醫療糾紛,就別緊張了。檢察官問您的目的,僅是希望透過諮詢,判斷是否要將此案件提請公訴。

奇怪了,為什麼檢察官知道要問您? 想得到要問您?

可能訴訟兩造之一,可能是病人,也可能是病人的對手,認為當年你主治的那段醫療病史可以佐證,所以建議檢察官來徵詢你的意見。

這時候,稍微注意一下回答,攻防重點在於「避免被提去當『證人』」!!



【醫師接到公文來問病患病情,該怎麼辦?】之一

聽聞有醫師同行收到法院公文,詢問病人是否為常規住院。醫師照實回函之後,竟有自稱是病患家屬者掛號,質問醫師為何如此回復?

這讓人感覺很不舒服吧?

明擺著是對醫師的答案不滿意;而且,警告意味濃厚。

「你在明,他在暗」,讓利益關係者不爽,自己恐怕走路都得小心…

這時,醫師通常會很生氣,憤怒,覺得這只是個私下諮詢,公文又不得不回,怎會被洩漏個資,還讓人找上門來?!



2015年8月25日 星期二

「驚恐日本」- 讀後感想

(書影,封面)
這本書於2013年出版,作者與家人透過旅行,描寫歷經「世界第一」與其後長達二十年「泡沫經濟」,直到最近才稍有復甦的日本。

看完之後的初步印象,就是此書絕對不是「旅遊指南」。不是日本通的讀者,恐怕會被眼花撩亂的地名搞到無名火起 -- 因為,編輯給了豐富的照片,卻忘了畫些小地圖給讀者搞清楚東西北。

全書只有第28頁有跨頁的日本行政區簡圖,第30頁出現九州的各縣小地圖,再來就--沒有了!!

2015年8月13日 星期四

過動症的病因 -- 過猶不及的大腦前額葉

人們常被俗稱「過動症」的病名誤導,誤以為這只是小孩子玩皮、好動罷了,都是家長疏忽家教,或是長大就會自己好了。事實不然,問題沒有這麼簡單,此病症絕對是「病」,而且是大腦的疾病。 

而且,此種病症的核心是「注意力不集中」,「過動」和「衝動」才是附屬症狀。


僅有注意力不集中,常恍神但沒過動,在大班的教室裡面,往往不會被老師發現,反倒沒有被轉介治療。

過動與衝動行為比較讓人頭痛,卻常使大人疲於矯正問題行為,而忘記了注意力缺損才是問題核心,納悶著...為何又打又罵,小孩卻總是學不會?!



「洋蔥韓國」- 讀後感想

幾年前,因為參加學術會議去過一趟首爾。

去韓國之前,尚存有些迷思,例如: 市區舉目皆是俊男美女(人工與否),景點浪漫...,在在來自那時著實追過一陣子的韓劇,洗腦了不少。

開會觸自然在首爾當地的國際級五星飯店,外附專業的會議場館。要有這樣的會議空間,恐怕就無法在最熱鬧的地段,於是乎,進市中心變成大工程。

「塞車」絕對是首爾的噩夢之一。

導遊小姐開玩笑說: 「別國的大城市塞車是兩個時段,上班與下班。首爾塞車只有一個時段,就是--從早塞到晚。

2015年8月4日 星期二

恐慌症發作應該要先吃藥? 還是先跑醫院?


我的答案是 -- 確診的病人,請趕快吃藥,不要浪費時間

恐慌症的一發作起來,不到十分鐘就可以到頂點,藥物吞下去則需要半小時藥效才顯現。所以,別浪費時間在考慮要不要吃藥了!


請當機立斷把急救用藥吞下去,才比較能趕得上症狀的發展。當然,症狀還是會繼續發展的...,但有立即用藥的話,症狀絕對會比較輕微,且較快好轉。